彭华:试论佛教伦理与道教伦理的“儒学化”【新诸子论坛第8期】:敦煌道教道家佛教
彭华:试论佛教伦理与道教伦理的“儒学化”
(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4)
摘要:古中国有儒释道“三教合一”之说,但三教实际上又不可等量齐观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就伦理道德层面的功能与作用而言,佛教和道教确实是不可与儒教比肩的。佛教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便在伦理道德上自觉地选择了“儒学化”这一路径。道教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其走向与佛教基本上如出一辙,即在伦理道德上亦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儒学化”的道路。佛教伦理和道教伦理的“儒学化”,主要体现在阐述忠孝思想作品的撰写、忠孝思想的提倡、戒律与“五常”的会通、以忠孝作为宗派立教之本等方面。
关键词:佛教伦理;道教伦理;儒学化;忠孝
本文标题所说的“儒学”,指的是由孔子创立、由后儒继承和发展的儒家的思想学说敦煌道教道家佛教。一般认为,儒家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学派,是以一直有“儒家”之称。但作为表现中华民族固有价值系统的儒家,又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因为儒家似乎又是一种宗教。在有的学者(如康有为、蔡元培、陈汉章、贺麟、张岱年、任继愈、李申等)看来,儒家虽非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但却具有宗教的功能与作用,故可称之为“儒教”①。笔者的判断是,大致而言,称“儒学”为“儒教”,自有“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者(《荀子·非十二子》)。因此,出于行文和讨论的方便,本文对这三个称谓不作严格的区分。
古中国有儒释道“三教”之说,但三教实际上又不可等量齐观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就逻辑的严密性、思辨的抽象性而言,儒学实有不如佛学者;就对民间社会的影响而言,道教似乎尚强于儒教,以致鲁迅有“中国的根祗全在道教”的说法[1];但就对政治制度、伦理道德的影响而言,佛教和道教实又全然不可与儒教同日而语。换句话说,儒家特别强调道德的自觉和道德的作用,着力挖掘伦理规范(伦常)的社会功能,特别注重对仁、义、礼、忠、孝等伦理道德规范的申说(“留意于仁义之际”),视伦理道德为维系家庭、社会、国家的根本原则。因此,儒学是修身之学、实践之学,伦理道德学说构成了儒家学说的核心和灵魂,故儒学是一种道德理想主义[2]。这是儒家的看家法宝之一(古人早已如此视之②),也是儒学在中国源远流长、代代相传且一直居于统治地位的原因之一。毫无疑问,儒教的这一功能和作用,确实是佛教和道教所不可替代的。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佛教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便在伦理道德上自觉地选择了“儒学化”这一路径③。道教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其走向与佛教基本上如出一辙,即在伦理道德上亦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儒学化”的道路。
佛教伦理的“儒学化”
作为“异质文化”的佛教,无论是在价值观念上还是在行为规范上,都与华夏民族文化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因此,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后,随即面临着“冲突-融合”这一难题。尤其是佛教宣扬众生平等、出家修行、超越名教等(典型者如沙门不敬王者、不礼拜父母),与中国社会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伦理道德形成了尖锐的对立。
通过早期的《牟子理惑论》④,我们可以看到,佛教和儒家在伦理道德观念上的分歧,很大程度上便集中在忠、孝两大问题上(印度佛教尽管也提倡尊敬父母,但“孝”在其中并不居于重要地位)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六朝以降,佛教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特别注意将儒家的忠、孝思想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东晋时期,慧远(334-416)从理论上沟通了佛教伦理学说与儒家政治伦理的关联⑤,一度缓和了儒佛之间的矛盾。但终乎唐朝之世,儒佛的冲突仍然非常激烈(韩愈的反佛、唐武宗的灭佛便是明证)。宋朝之时,契嵩(1007-1072)又援儒入佛、会通儒佛,在伦理道德上全面调和佛教与儒家,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矛盾。其后,佛门代代都有致力于此者,使“三教合一”成为中国文化鲜明的风景线。
佛教界阐述其忠孝思想的著作,为数其实并不少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在《法苑珠林》中,释道世(?-683)专设《忠孝篇》、《不孝篇》和《报恩篇》、《背恩篇》来阐述佛教的忠孝观和恩义观(分别见《法苑珠林》卷四十九、卷五十)。大约在唐朝初期,中国高僧专门撰写了一卷《父母恩重经》(《开元释教录》卷十八),作为佛门孝道观的经典,这也是佛教伦理“儒学化”的典型作品。其后,又由此演绎出《父母恩重经讲经文》、《十恩德》、《十种缘》、《孝顺乐》等佛曲、变文和变相。北宋之时,出现了契嵩“拟诸《孝经》,发明佛意”的《孝论》,极力宣扬“戒孝合一”说,这是佛教关于孝最为系统、最为全面的著作,故契嵩在历史上有“一代孝僧”的美誉。其后,宋僧宗赜(1053或1054-?)著有《劝孝文》,而在其《苇江集》中宣传孝道的文章竟有一百二十篇之多。明代四大高僧之一的智旭(字蕅益,1599-1655),也撰写了《孝闻说》、《广孝序》等重要文章。当然,敦煌佛教文献是其大宗,故潘重规说:“等到敦煌石室开启,文献资料渐渐流布,我们才看清佛教徒提倡孝道的事实,他们力量之伟大,影响之深远,方法之周密,实在令人钦佩赞叹。”[3]
在思想上,佛教由原先的不拜父母、不尽孝道,转而宣扬孝道,主张换一种方式对父母尽孝(有别于儒家)敦煌道教道家佛教。《佛说父母恩难报经》云:“父母恩惠,无量无边,不孝之愆,卒难陈报。”契嵩说,“道”是“神用之本”,“师”是“教诰之本”,而“父母”是“形生之本”,三者是“天下之大本”(《孝论·孝本章》),故当对父母尽孝。准此,契嵩又提出了“孝为戒先”说,“夫孝也者,大戒之所先也。戒也者,众善之所以生也”(《镡津集》卷三《辅教编下·孝论·明孝章》)。他将孝分为不可见的“孝之理”和可见的“孝之行”,“理也者,孝之所以出也;行也者,孝之所以形容也”(《镡津集》卷三《辅教编下·孝论·原孝章》)。故他认为,佛教徒虽然遁入空门而不能在日常生活中奉养父母,但在父母去世后仍尽三年心丧,“三年必心丧,静居修我法,赞父母之冥”(《孝论·终孝章》)。契嵩的三年心丧之说,显然与儒家不同;因为儒家行三年心丧的对象是老师,而不是父母(见《礼记·檀弓上》)。智旭将孝提升到佛教根本宗旨的至上地位,“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题至孝回春传》,《灵峰宗论》卷七之一),“世出世法,皆以孝顺为宗”(《孝闻说》,《灵峰宗论》卷四之二)。又,儒家关于孝有这样的说法,“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章》)。在契嵩看来,佛教徒以出家修行的方式立身行道,同样可以荣宗耀祖,使祖先亡灵得到福报。智旭将孝分为“世间孝”和“出世间孝”,世间孝“以喻亲于道为大”,而出世间之大孝则“发无上菩提心,观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皆我父母,必欲度之令成佛道”(《孝闻说》)。因此在他看来,佛教的“大孝”远远超过了儒家的“大孝”。我们完全可以说,佛教的这些孝道思想既是对儒家孝道思想的继承,同时也是发展,并且还有所超越。
佛教徒进而认为,佛教的戒律本和儒家的伦理不相矛盾,实可圆融无碍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其最典型者,当数以“五戒”与“五常”的比附与会通。“五戒”指的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是佛教最基本的戒规,是对佛教徒行为的约束。“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谓之五常,言可以常行之也”(柳宗元《时令论下》)。
早在佛教传入中土的初始期,就有人认为佛教的“五戒”可以比附儒家的“五常”,“又有五戒,去杀、盗、淫、妄言、饮酒,大意与仁、义、礼、智、信同,名为异耳”(《魏书·释老志》)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北齐著名思想家颜之推(531-约590)晚年由儒学而归心佛门,他同样认为“五戒”可与“五常”相沟通,“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极为异,深浅不同。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颜氏家训·归心》)。宋僧契嵩进一步认为,“五戒”实可会通“五常”,并且突出了孝道,“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是以五者修,则成其人,显其亲,不亦孝乎?……夫五戒,有孝之蕴”,“五戒”与“五常”实际上是“异号而一体”(《镡津集》卷三《辅教编下·孝论》),并不存在本质性的差别。而且在契嵩看来,佛教的“六度”(指使人由生死轮回之此岸到达涅槃寂灭之彼岸的六种法门,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精虑/禅定、智慧/般若),其宗旨亦与儒家“五常”殊途同归,“儒所谓仁、义、礼、智、信者,与吾佛曰慈悲、曰布施、曰恭敬、曰无我慢、曰智慧、曰不妄言绮语,其为目虽不同,而其所以立诚修行、善世教人,岂异乎哉”(《镡津集》卷八《杂著·寂子解》)。言下之意,“五戒”、“六度”虽与“五常”名目不同,但同样是为了修身养性、劝善去恶。在佛教徒的视野里,佛教甚至在最为宽泛的层面上也是大有裨益于家庭与社会、国家与政治的。唐朝高僧释道宣(596-667)在在强调,“惟佛之为敎也,劝臣以忠,劝子以孝,劝国以治,劝家以和”(该语分别见于《广弘明集》卷十四和《法苑珠林》卷六十八)。契嵩认为,佛教“治心”、儒教“治世”,同为“圣人之教”,“其所出虽不同,而同归乎治”(《镡津集》卷八《杂著·寂子解》)。
就宗派而言,禅宗(以南宗为主流)是最为中国化的佛教宗派之一,在理论上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即心即佛”、“顿悟成佛”;在修行上提倡“世间即出世间”,认为在现实生活中遵循纲常名教并不妨碍修习佛法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六祖慧能(636-713)所造《坛经·疑问品》云:“心平何劳持戒,行直何用修禅。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让则尊卑和睦,忍则众恶无喧。……听说依此修行,天堂只在目前。”禅宗学者宗密(780-841)以其博综三教的渊博知识,竭力统一儒释道三教的思想,旗帜鲜明地提出“禅教一致”论。其中,宗密又特别强调了孝道,“始于混沌,塞乎天地,通神人,贯贵贱,儒释皆宗之,其唯孝道矣”,“经诠理智,律诠戒行。戒虽万行,以孝为宗”(《佛说盂兰盆经疏》卷上)。
为了显示自己对孝道的重视,佛教还把孝的宣传纳入佛事活动;最典型的活动之一,便是“盂兰盆会”⑥敦煌道教道家佛教。而与之相关的“目连戏”(以“目连救母”故事为题材的戏剧),在民间更是颇为盛行⑦。“盂兰盆会”及“目连戏”之所以盛行不衰,绝非偶然因素所致,关键在于它宣传了孝子的孝行。在佛教雕刻艺术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孝的画面。在四川大足石刻中(宝顶山第十五龛),有一组“父母恩重经变”群雕(计有《佛前祈嗣》、《怀胎守护恩》、《临产受苦恩》、《生子忘忧恩》、《咽苦吐甘恩》、《推干就湿恩》、《乳哺养育恩》、《洗濯不净恩》、《为造恶业恩》、《远行忆念恩》、《究竟怜悯恩》等十一组石刻作品),便以宣扬儒家孝道为主题,以其具体而生动的艺术形式宣扬了儒家的孝道观念。
现代大德印光法师(1861-1940)认为,佛教和儒家的伦理道德相资互补,和衷共济,“尽性学佛,方能尽伦学孔;尽伦学孔,方能尽性学佛敦煌道教道家佛教。试观古今之大忠大孝,与夫发挥儒教圣贤心法者,无不深研佛经,潜修密证也。儒佛二教,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以世无一人不在伦常之内,亦无一人能出心性之外。具此伦常心性,而以佛之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克己复礼、闲邪存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之助。由是父子兄弟等,相率而尽伦尽性,以去其幻妄之烦惑,以复其本具之佛性。非但体一,即用亦非有二也”。(《复安徽万安校长书》,《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二。)
自从太虚大师(1889-1947)等在民国时期倡导“人间佛教”以来,经过八十余年的探讨、实践、弘扬,也已获得佛教界和社会的赞可与认同,成为当今海峡两岸佛教界共同高扬的旗帜,被誉为“二十世纪中国佛教最可宝贵的智慧结晶”[4]敦煌道教道家佛教。在笔者看来,在伦理道德上走“儒学化”的道路,当是“人间佛教”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此可以看出,“儒学化”是中国佛教伦理最突出的特征,即中国佛教伦理认同和接受了儒家的纲常伦理敦煌道教道家佛教。虽然说中国佛教伦理在中国伦理道德的长河中并非主流,但它确实丰富了我国优良的传统道德,因此也是值得我们批判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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