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民商法学家、我国商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覃有土同志逝世
3月12日,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的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我国商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覃有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3月12日8时47分在汉口逝世,享年78岁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沉痛悼念覃有土教授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我国商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覃有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3月12日8时47分在汉口逝世,享年78岁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覃有土教授1945年7月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1979年考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攻读民商法硕士研究生,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84年因中南政法学院复校而转入中南政法学院任教,1991年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1996年被武汉大学聘为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2000年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覃有土教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2002年当选湖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2010年退休。
覃有土教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法学科的奠基者,曾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商法学会创始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多个学术职务,在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享有崇高声望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覃有土教授一生钟情学术,为我国民商法学科建设、理论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了杰出贡献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他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现代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重要论文一百多篇,其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数次领先国内同行,具有开拓性和创建性。代表性学术论文有:《浅论我国公证立法》(中国法学,1991),《同一法律问题的悬殊规定——评大陆与台湾对两岸人民继承彼岸遗产的不同态度》(法学研究,1992)。
覃有土教授主编的《保险法》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是我国保险法学的开山之作,其主编的“九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社会保障法》、“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商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商法学》、高等院校应用型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民法概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保险法教程》、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保险法学》等,深受广大读者欢迎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覃有土教授忠诚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追求真理,为中国商法学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为湖北省商法学的建立、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开创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法学科的建立、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开创性的不可磨灭的贡献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覃有土教授深受全国商法学同仁的敬重和爱戴。
覃有土教授克明俊德、甘为人梯、大公无私,全心全意地扶持青年、提携后辈,天下桃李,悉在公门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覃有土教授的一生,是为中国民商法学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克符孔圣业,奕世不可追。覃有土教授的离去是中国法学界、湖北省法学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重大损失!学界后辈将化悲痛为力量,以覃有土教授为榜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覃有土教授永垂不朽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覃有土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23年3月14日8时在武昌区殡仪馆天元厅举行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请参加覃有土同志遗体告别仪式的各位亲友同事按以下时间地点乘车前往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
中原楼旗杆下梅州道教灵符网请符,3月14日早上7时10分---武昌区殡仪馆
唁电接受邮箱:
1598706483@qq.com
联系人:
陈晓蓉 18942928973
特此讣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12日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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