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红码问责轻飘飘,“乱作为”反倒成了护身符?
大家好,我是如燕。
持续发酵多日的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终于出通报了。
处理了一批官员,也坐实了事件敏感面的真实性(很遗憾,我期待的反转并未出现)。
可惜,无论是从动机深挖方面,还是处理力度方面,这份通报都不是那么尽如人意。
有疑问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先看通报——
简言之,就是多名涉事官员因法治意识淡薄、乱作为而受到撤职、警告、记过等处分;共有1317储户被红码,其中446人在郑州,871人不在郑州。
那么问题就接踵而来了。
按照之前公开的信息,是新财富集团操控村镇银行交易系统实施犯罪,且犯罪行为持续了11年,被卷走的金额高达400亿。
听这语气,银行也是受害者,是被利用的一方。
且不论银行对储户资金的监管责任,咱就说出事后,它为什么不跟着同为受害者的储户同一阵线同仇敌忾,反而把储户信息给泄露了,让大家来不了郑州要不了钱呢?
它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
还有,堂堂一政法委兼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部长,为什么要插手银行的事。
是在帮银行,还是在帮新财富集团?这里面有没有利益输送?
如果新财富集团是在犯罪,那么这些乱赋红码的官员是不是在为犯罪打掩护,算不算从犯?
说别的官员“法治意识淡薄”我还稍微能骗骗自己,说政法委副书记冯献彬“法制意识淡薄”,那他是怎么选拔到这个岗位上的?
这是不是又得追溯到组织部渎职了?
可惜,这些环环相扣的疑问点,通报都没有提及。
闭口不谈刑事责任,给了几个不疼不痒的处分,倒像是点到即止,暗示大家高抬贵手的感觉。
查了下这位政法委副书记冯献彬的履历,果不其然有收获。
其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本科学历、郑州大学法律硕士,1989年参加工作,从基层民警一路升任河南省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值得一提的是,他是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过贡献的人。
他曾奋不顾身,扑灭一家商厦大火;
也曾在在53米高的纪念塔上,成功救回欲跳塔自杀的女孩儿;
就在2000年,他还在郑州铁路局门口,与一个身绑炸弹的男人斗智斗勇,最后见机扑上,用身体护住炸弹,控制住了男人,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就是这么一位有骨有肉的汉子,你说他曾经是个好同志,我一百个相信;
但你说他这次牵涉到储户红码案,只是法律意识淡薄的无心之失,不好意思,我一千一万个不相信。
通告扯出这么个理由,着实是一个让人心寒的大败笔。
普通人一看就知道这涉嫌滥用职权,堂堂法学硕士、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会不知道?
不讲真实的情况就算了,连个像样的理由都懒得编,真的毫无诚意,毫不尊重百姓的智商(亦或是根本不在乎百姓相信与否)。
现在是21世纪,一个无处不标榜着法治与文明的时代,刑不上大夫那一套,早就随着封建主义消亡了。
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触犯了法律,那么我们就该用最适用的法律条款惩处他。
如果他过往确是一名有勇有谋的好同志,那么我们在用法律惩罚他的同时,还应该自我反思:
是什么样的政治生态,污染并葬送了一个曾为国家和百姓奋不顾身的人?
又是什么样的犯错(罪)成本和犯错(罪)收益,让一个个初心纯良的官员前赴后继?
2017年年底,江西资溪县农民徐晓洪一家手续齐备的新房刚开工不久,就被副县长带领二十多个城管队员强拆。
当地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建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拆房,只是服从老板(领导)的指示。
他还对此作了一个无比干脆的总结:“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
而当地法制办主任则更是嬉皮笑脸,语出惊人:
“你说法治,我都觉得好笑。”
真的好笑吗?
如果官员提起法治就想笑,我们的人民是不是就得哭了?
资溪法制办主任为网友们贡献了一张真人出镜、讽刺意味极强的网图,只要哪个地方政府一出现类似滥用职权的事件,该图必定会被甩出来,提醒人们“长长记性,他们这么干不是第一次了”。
这对降低政府公信力,打击群众建立法治社会的信心,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因此,为避免郑州再步资溪后尘,我想我们有必要再强调一下——
河南赋红码事件里,报告所谓的从严从重,实际上只是撤职、警告、记过、降级的行政处理。
但涉事官员的行为本质,并不是浮于表面的“乱作为”,而是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并对公民实施变相拘禁,同时严重干扰了传染病防治工作。
适用于此案的,应该是刑法,而不仅限于行政法,或《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
如果郑州不正视这个问题,避重就轻,高举轻放,当地的政治生态只会越来越差,政府公信力也只会进一步坠跌。
结局很可能像资溪的几位官员一样,沦为互联网记忆中的又一笑柄。
在真正的法治社会,权与法的碰撞本就该是个伪命题。
任何时候,权都应制于法下。
若能够抗衡甚至驾驭法律,说明它已经失控,需从严从重,依法严办。
借一名网友的话说:
“受到政务处分不能成为回避刑事处罚的理由!政务处分更不该异化成官员隔断刑事处罚的‘护身符’!”
我们期待郑州通过此次事件的最终处置,作出有力回答——
处分,究竟代表原谅和纵容,还是惩罚和警戒!?
权力,究竟是法治的破坏者,还是人民的卫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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