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正钗”暗喻(借代)我国古代十二种著名学说[四]:宁国道观寺庙寺院
金陵十二正钗之七
贾迎春―“三一”教
贾迎春在《红楼梦》里是个懦弱、文静的贵小姐宁国道观寺庙寺院。原著作者花在她身上的笔墨不是很多,但她最后遭遇不论是续书所写,还是人们从她的判词和曲唱中推论,都是说她最后受不了自己丈夫的摧残和贱踏而上吊自尽的。这种遭遇,因不是天灾人祸,而是由于本该是最痛惜她的人造成的,更显她命运之凄惨、更会令人为之唏嘘。
书中人物贾迎春她的故事主要集中在原著七十九回和八十回里宁国道观寺庙寺院。有人说这两回文字不是作者的原笔,是别人代写的。说这话的人理由是:这两回里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形象与回目“中山狼”所说意思不符。他们认为,“中山狼”是指忘恩负义、恩将仇报之徒。根据回目意思,作者显然是要说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曾经得到贾家很大恩惠,却不思回报、善待贾迎春,反而去加害贾迎春。可是这两回文章里却说孙绍祖是花五千两白花花银子才娶到贾迎春。五千两白银子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书中说贾迎春父亲贾赦想娶贾母大丫头鸳鸯,结果碰了一鼻子的灰。事后,他花七百两买了一名叫嫣红的漂亮女子作自己的小妾才甘心,买一个青年漂亮女子才花七百两银子,那五千两银子在当时不就可以买到六、七个年青、漂亮的女子呢。贾迎春丈夫孙绍祖花这么多的钱,才娶到贾迎春,怎么反过来说他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呢?这只能说明贾迎春父母太贪财了,而不顾女儿的幸福,所以这一回不是作者的原笔。我认为这说法欠妥。原因是贾迎春的丈夫孙绍祖有没有给贾迎春父亲贾赦五千两银子这件事,都是十分存疑的,即使是真的,也十分正常。孙绍祖给贾赦五千两银子的目的,无非是想自抬身价,以便贾迎春能带丰厚嫁妆来他家,这样他就能人财两得了。不料,他的老丈人贾赦这对夫妇都是贪财的主,不但收下他五千两的聘金,却不给贾迎春相应嫁妆,再加上贾母不喜贾赦,从而不理贾迎春的婚事,以至贾迎春嫁到孙家时,随身所带嫁妆十分寒酸和可怜,这让孙绍祖心里不平衡,于是处处刁难贾迎春,不给她脸色看。可见孙绍祖迎娶贾迎春的目的绝非是真心实意的,无非是想从贾家这里捞点实际利益。
从文章回目及贾迎春图册、判词把孙绍祖描写成“中山狼”来看,孙绍祖这人确实是接受到贾家很大的恩惠,不过这是贾迎春嫁给他之前,还是之后,由于文章没写,我们读者无从知晓宁国道观寺庙寺院。但按常情来说,应该是贾迎春嫁给他之后,比如孙绍祖顶头上司看在贾家面子上,给他升官发财。孙绍祖得到贾家很大恩惠,不亠定是贾迎春父亲贾赦亲手给的,也不一定是非钱财不可。七十九回和八十回里这个故事确不能说明孙绍祖是“中山狼”,但却足可以说明孙绍祖跟他老丈人贾赦一样贪财。象这样的人,谁能保证他在日后贾家败落时,不会做出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事来呢?我认为,这种把回目意思与文章里故事情节不符,就认为文章不是作者亲笔的看法十分可笑,殊不知这乃作者一种特殊“伏笔”法。例如在第三十一回《撒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里描写男主人公贾宝玉从王道士那里得到一块麒麟佩饰想送给他小时侯玩伴史家大小姐史湘云,不料正要送时,却发现丢了,弄宝玉很懊悔。可是事情就这么巧,宝玉丟的麒麟金饰,结果被史湘云拾到了。试问这个故事与回目“白首双星”有何关联,作者要伏那般呢?根据他们的逻辑,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三十一回的文章不是作者曹雪芹的原笔呢?
说“七十九和八十这两回不是作者曹雪芹原笔”另一理由是,这两回里有一个“孙绍祖在贾迎春嫁过去之后,淫遍家中所有媳妇丫头(应该是贾迎春带去的),迎春略劝两三次,便咢迎春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这样故事,它只能说孙绍祖十分好色而冷落贾迎春,而不能说明孙绍祖虐待贾迎春,而贾迎春唱曲中显示出贾迎春受到丈夫虐待,且因此而丧命宁国道观寺庙寺院。这些人认为,上面故事确实说孙绍祖荒淫好色,但象孙绍祖这样的人古代贵族男人还少吗,假如贾迎春因丈夫荒淫好色就无法忍受,从而上吊自尽,只能表明贾迎春是个“钻牛角尖”的人,却无一点显示出孙绍祖虐待贾迎春的意思。而贾迎春的判词、曲唱里明显地说孙绍祖不但好色,而且是个极端性变态者,他不仅仅是好色而冷落自已妻子这么简单,他还把贾迎春当作淫乐的工具。所以这二回里的文字不是曹雪芹写的。我认为,这个理由比上一个理由更加不靠谱。姑且不说,当时贾家有权有势,孙绍祖就是有心把贾迎春当作淫乐的工具,他有这个胆吗?再说,孙绍祖淫遍家里所有媳妇丫头,只说明孙绍祖好色这么简单吗?我国古代社会贵族官僚生活糜烂不假,确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婢”之说,但淫遍家中所有媳妇丫头的男主人却不多见,由此足见孙绍祖荒淫无耻。难怪贾宝玉听到贾迎春带四个丫头嫁给孙绍祖时,会蹈足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女子,又少了五个清洁人。”可见当时孙绍祖已“好色”臭名在外,连很少出门贾宝玉都知道他的“大名”。象这种既好色又贪财还不知廉耻的人,贾迎春刚嫁给他时,由于此时贾家仍有权有势,他还不敢把贾迎春怎么样,只是冷落她而已,可这怎么能保证以后贾家败落,贾迎春失去“娘家这座靠山”的保护,孙绍祖还只是冷落她这么简单吗?答案是不能。那怎么又能说这二回文字表达意思跟贾迎春唱曲中显示不符吗?答案是不能。那又怎么能说这二回不是作者曹雪芹的原笔呢?答案还是不能。
当然,人们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觉,都是续书把“贾迎春的故事”写得不三不四惹出的宁国道观寺庙寺院。贾迎春的最终归宿,续书是这样写:贾家败落后,孙绍祖对贾迎春越看越不顺眼,干脆就把她卖到妓院。在妓院里,贾迎春受不了男人们对她糟蹋和摧残,含着悲忿上吊自尽。续书这种写法,让人看了啼笑皆非。书中人物贾迎春她的丈夫孙绍祖,是个做官之人,他把老婆贾迎春卖到妓院,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换钱花;还是为了要报复老丈人贾赦,因为贾赦欠他的钱不还。我想这些肯定不是他的目的,除了这外,他根本就无动机把贾迎春卖到妓院。再说,象他这样把自己老婆卖到妓院的行为,即使在当时不犯法,可做过以后,他难道还有面目在社会“混”吗?象这种把自己老婆卖到妓院无耻、下贱的勾当,只有旧社会里“瘪三”才可能做得出来,决不会是孙绍祖这种“衣冠禽兽”所敢为的。续书这么写迎春最后归宿,根本就不值一驳。从贾迎春的判词和曲唱来看,她丈夫孙绍祖不但贪财又好色,而且还是个极端性变态者。在贾家败落之前,慑于贾家权势,他还是有所顾忌和收敛,不敢把迎春怎么样,只是冷落她而己;在贾家败落之后,他就回复本性,而且更加肆无忌惮地把迎春当作“淫乐”的工具。贾迎春在他家里的地位和处境,比外面“烟花之地”的妓女还不如、还不堪。迎春受不了丈夫如此虐待和凌辱,含着羞愤上吊自尽,到另一世界去寻找她的依赖和慰藉去了。这才是八十回贾迎春的真故事、真文章。
以上,我反驳了《红楼梦》原著最回二回不是原作者“亲笔”的说法,并详细分析贾迎春最终上吊自尽的原因宁国道观寺庙寺院。这么做,我的目的不是要讽刺某些人信口开河,也不是要嘲讽续书是如何乱写,而是要使书中人物贾迎春她的真故事逻辑结构与“贾迎春”(某种思想学说)的逻辑结构相吻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准确猜出贾迎春这位“上钗”到底是在借代(暗喻)我国古代那一种著名思想学说,因为这种思想学说消失太久了,大家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如果不使这两者逻辑结构对得上,我怕很多人猜不上或者猜错了。咳!说了这么多,那书中这位命运最悲惨、最值得人们同情“正钗”—贾迎春,被作者用来借代或借喻那一种思想学说呢?这种思想学说在现在早已不见,却在我国历史上赫赫有名。
先不说贾迎春借代或借喻那一种思想学说,我们还是来分析小说里贾迎春这个人吧!贾迎春是个懦弱、文静、听话、乖巧的贵小姐,贾家下人称她“二木头”,平时恬静不与人争,就是受到下人欺负她也不做声宁国道观寺庙寺院。有一次她的下人把她金首饰拿去当了去赌钱,她知道也想息事宁人。林黛玉评价此事时,说她迂腐到“虎狼屯于阶而谈佛”。从她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某些迂腐书生、某些呆板和尚、某些一心只想躲进深山老林里修炼,追求成仙的道士的影子。是的,贾迎春这位金钗身上具有这三种人共有的特质,也就是说“贾迎春”是借代或借喻一种揉合儒、释、道三家思想的学说。要问这种思想学说是什么?它就是三教合一的“三一”教。
三教合一,大家很熟习;“三一”教这个教,相信大家应该很陌生,如今的人很少有人知道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这种思想学说宁国道观寺庙寺院。不过,在明清时期,特别是在作者生活的清“康乾时代”,这“三一”教可是赫赫有名,可用“天下何人不识君”这句诗来形容它一点也不为过。说起这“三一”教,它是明嘉靖年间福建莆田地方一位落第秀才林龙江所创。他以“释道归儒、儒归孔子”为教旨,以孔子思想为主,结合儒家里的“和”、释家里的“忍让”、道家里的“清静无为”,作为学说理论基础,创立了“三一”教。他著作主要有《心经要略概论》、《金刚经总论》,主要是以孔子的思想来释经。他的故事和传说至今还在当地流传着哩!
儒家是说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释家是说人与自己“和谐”的;道家是说人与自然“和谐”的宁国道观寺庙寺院。“三一”教是结合这三家的精华而创立的,其本身应该具有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相当好理论,那为何我们现代大多数人听都没听到历史上有这东西存在呢?我想,也许正因为它太好了,所以人们才会把它很快忘掉。太好的理论,一种面面俱到理论,试问它能被用应用、实践吗?不能在现实中应用、实践,这理论就是空洞的、这学说就是苍白无力的,它就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今天人们对它很陌生,也就不足为怪了。
上面,我说过“三一”教理论太好了,这决不是我过誉之词宁国道观寺庙寺院。大家可能不了解“三一”教理论,但应该对“六尺巷”的故事和“打左脸陪右脸”笑话故事不陌生吧!“六尺巷”的故事发生在清代康熙年间,当时安徽桐城地方有两家争地界互不相让,其中一家有人在京城做大官,这家人就写信告诉那位大官,想让他出面给地方官“打招呼”,以便地方官在处理两家纠纷时能偏袒己方。不想,这做大官就是做大官,很有水平,不但没按家人信中所说去做,反而写了一首诗当作回信,让自家人让出三尺地界以作公共通道。做大官的家人收到回信,只好按信里所说去做,让出三尺地界。争地界另外一家一见,也很受感动,自动把自家围墙往后揶了三尺。于是,这条六巷就形成了,至今还在;这故事也就成为美谈,至今被人传颂。在这故事里,那个在京做大官的,就是“三一”教忠实信徒。“打左脸陪右脸”笑话说的是,有两人因某事发生冲突,其中一人十分生气,随手给另一人一巴掌,打在那人左脸上。被打之人摸着自己火辣辣左脸,怒从心头起,就想对打他的人挥拳相向,转而一想,为这事打架不值得。于是,他脸露微笑,把右脸湊到打他的人面前,让他再打一下右脸,消消气。打他的本来就觉自已太冲动了,这下也不好意思起来,赶紧向被他打的人道歉。于是,两人重归于好,纠纷也就化解了。这个笑话有许多版本,不过,主要内容开始是从“三一”教主张而来。从上一个故事来看,“三一”教主张好像并不坏,还能收到很好效果;从下一个故事来看,“三一”教主张就有点迂腐了。人家打你左脸,你还要陪上右脸让他打,假如人家真的再打了,你怎么办?我们现在有人也想在“南海问题”上采取“三一”教的主张,可以是可以,但不要忘了“六尺巷”故事里争地界两家能“化干戈为玉帛”,是因为先让那一家有权有势,否则结果不是今天我们看到这样。古为今用,我们在“南海问题”上可以退让,但必须有强大军力做后盾,这样才能做到双赢。
小说里贾迎春的悲剧也是“三一”教的悲剧宁国道观寺庙寺院。纵观贾迎春悲剧产生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贾迎春出身不高,是贾赦妾所生的;二是贾母因不喜贾赦夫妇从而不理贾迎春的婚事;三是贾赦贪财,不听众人劝,硬把亲生女儿贾迎春往“火坑”里推。“三一”教亦是如此。一是创立“三一”教的人是个默默无闻的人,社会地位、名望都不高;二是统治者对这种思想学说从来就没重视过;三是“三一”教在理论上不足,却过早被社会接受,并加以大范围实践。随后,在实践中,充分暴露它空谈本性,可又没有识之士去修正它、完善它,自然它就被人们所抛弃。从书中人物贾迎春的故事逻辑结构来看,我们从中看出当时接受“三一”教主体是中、下层官僚和仕伸,这些人接受“三一”教的初衷,显然不是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是为了这么做能给他们带来实际利益和好处。就象孙绍祖花五千两银子作聘金迎娶贾家贵二小姐贾迎春,其目的是希望贾迎春能带来丰厚的嫁妆,来个人财两得,结果却是吃了大亏。这些接受“三一”教中、下层官僚和仕伸们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自己不但没捞到好处,反而因之自己利益不断受损。于是,他们也象书中人物孙绍祖对待自己妻子贾迎春一样,开始不把“三一”教当作一回事,冷落它。随着社会环境、条件变坏,“三一”教越来越没人信了,“三一”教里主张越来越被人当作“空谈”;到了乱世时,“三一”教不但没人去实践,反而被曾经积极拥护那一类人当作骗财骗色的工具,到处立祠建教,招收教徒,有点类似今天的邪教头目行为。“三一”教一种这么好思想学说就在这些有着畸形性格、变态心理的人贱踏和蹂躏下,慢慢地在我国思想文化园地里消失了。
《红楼梦》里所有故事中女儿、女子都不是实人,她们都是“借代”、“暗喻”;一个女儿、女子“结婚”也不是真的男女结合,而是“假言村言”一种思想学涚在社会上的实践和应用,所以书中主人公贾宝玉会说“女儿都是好的,一嫁人(结嫁)人就变坏,嫁人越久人就越坏”这个意思的话宁国道观寺庙寺院。贵小姐贾迎春不可谓不好;“三一”教不可谓不好,遗憾的是,贵小姐贾迎春所嫁非人,“三一”教实践非时也。假如贵小姐贾迎春嫁给一位性格健全的贵公子;假如“三一教”在今日社会里被实践,我相信,贵小姐贾迎春和“三一教”的命运将会是另一番光景。
书中,贵小姐贾迎春排在“金陵十二正钗”中第七位,但她的命运在这些人中最可怜、最悲惨;“三一”教在明、清时期,名声很大、影响很广,可是今天却没几人知道它,它犹如昙花一现在我国思想文化园地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宁国道观寺庙寺院。
痛哉!贾迎春;痛哉!“三一”教宁国道观寺庙寺院。
金陵十二正钗之八
贾惜春—释家(佛教)
《红楼梦》里“金陵十二正钗”之八贾惜春给我们读者印象比较深是她会画画,由于贾母为了炫耀,命她画一幅“大观园行乐图”给她穷亲戚刘姥姥,而《刘姥姥二进贾府》又是小说里一篇写得最生动、最活泼的文章,所以书中人物贾惜春会画画这事才为读者所熟知宁国道观寺庙寺院。其实,作者写贾家四艳:元春、迎春、探春、惜春。一方面表示对这几位人物原应叹息之意;另一方面也表示我国古代文人四项才能。元春的丫头叫抱琴,指琴;迎春的丫头叫司棋,指棋;探春的丫头叫侍书,指书;惜春的丫头叫入画,指画。琴棋书画是我国古代文人四项必备的才能,但各家各派里的人侧重点有所不同,这四项才能并非每个文人都十分平均,有的平庸一点,有的突出一点。从贾家四艳四位贴身丫头分别代表我国古代文人四项必备的才能来说,贾家四艳分别在借代或借喻我国古代四种著名学说的说法就更有依据了。
从贾惜春的判词、唱曲及她故事的逻辑来判断,贾惜春这位正钗应该是在借代或借喻释家(佛教)的思想文化宁国道观寺庙寺院。佛教是古印度一种思想文化,很早就传到中国来,最迟不会超过东汉末年。印度佛教分为大、小乘两大派,传入我国主要是大乘佛教。佛教传入我国之后,逐渐受到本土文化的影响,产生一些变化和发展。到了唐代,其他流派逐渐式微,剩下一支后世称为禅宗流派,对后世影响最广、最大。这禅宗又分南北两宗,南宗以慧能为祖师,北宗以神秀为祖师,后来南宗成了禅宗的正宗,北宗又与佛教其他流派融合,所以佛教是指除了禅宗之外一切佛教流派。由于佛教严格按照印度大乘教义,不象禅宗宣扬教义那样让人容易接受,所以佛教在我国思想文化中很快不被人视为主流。小说里人物贾惜春身上也有不近人情的地方,很难被人接受。比如她的丫头入画私藏哥哥的物品,被抄检出来。入画虽有错,但也是小错,是属于人们可以接受范围。可是贾惜春却因之固执要把入画从身边赶走,还要和哥嫂住的宁国府断绝一切往来。作者写这个故事时,用“矢孤介杜绝宁国府”这样回目,就是说贾惜春这个人太孤介、太不近人情了;她亲嫂嫂尤氏说她是“心冷口冷、心恨意恨”之人;贾惜春也说了自己这么做的理由:不作恨心人,难作自了汉。仅仅是为了怕今后宁国府她哥哥贾珍一伙人可能连累到清白的自己,贾惜春不顾人情赶走多年侍奉她的入画,还发誓不与宁国府往来,这就象释家主张人必须出家去修行,从此世间上一切的人,包括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这些人,都跟自己毫无关系;从此世间上兴、乱、治、衰一切事都跟自己不搭界。这也太不近人情了,难怪这种教义不为人所接受。而禅宗(妙玉)就比它聪明多了,虽然也说出世—出家修行,但更说入世—到世间去做善事。“出世法”和“入世法”是分不开的,要入世就必须出世;出世后也不忘入世;出世即是入世;入世也是出世。这说得多好啊!两者一比较,国人会接受那种学说,我就无须再赘言了。
贾惜春的判词和曲唱显示出,贾惜春最终归宿是:惜春做尼姑后,因受哥哥贾珍之累,不得不在树下吊死宁国道观寺庙寺院。续书却说贾惜春在贾家再兴时,己看破一切红尘世务,在自家家庙出家。这种写法与作者曹雪芹原意相去甚远。在原著前八十回里有句:三春去后诸芳尽;各人各寻自家门。这话应该是说迎春嫁、探春远嫁、惜春出家为尼之后,大观园里姐妹各自去寻找自己的归宿,也表明惜春出家为尼应该是在贾家发生家变之前,而非是在贾家家变之后。贾惜春八十回后故事应该是这样:贾家败落后,贾珍事犯,被官府追究,连累到在大观园一心修行、不问世事的惜春。惜春为了保持自身清白,干脆一死了之。只有这样才能说贾惜春“薄命”,否则出家作尼姑的惜春,在作者生活时代是不会被人视作“薄命之人”,大家反而会觉能这么做的人是有慧根的:这种人前世应在佛界之中,这世是来还愿,愿还完又升入佛界。用现代人的观点来评价古人,不闹笑话才怪哩!
佛教(贾惜春)思想文化不十分重视人的才能,但由于要为寺院画一些壁画,即“经变画”的需要,所以对绘画才能还是相当重视的宁国道观寺庙寺院。就象贾惜春一样,其他才能一般般,在大观园姐妹里她突出才能就是会画画,就连她贴身丫头都叫入画。我国现在保存相对完好敦煌壁画,就是这一派思想文化影响的功劳。
佛教思想文化把人生看得很苦、很悲惨,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是要来受苦受难的,人要解脱这些苦难,就要斩断自已与人世间一切纠葛,出家修行宁国道观寺庙寺院。由于这种主张不近人情,违背常情,很快它就不被古代知识分子看作是主流思想,取而代之是禅宗的思想文化。但古代出家修行仕子大有人在,这种思想文化并没有完全消失。就是到了现代,还是有相当多的人到庙里出家,念念经,修修行。要说这种思想文化好不好,是不易下结论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种思想文化对社会是无益的。事情很明白,如果大家都出家念经修行去,那谁来为国家社会做贡献呢!但对个人来说,这种思想文化却有纯化人的思想功能。如果人人都有出家之想,这社会也就不会有各种动荡、不安局面,也就不会存在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名利场,这样社会就安定、和谐了,人们就安居乐业了。小说里描写贾惜春自小就有出家作尼姑的想法,我不知作者是何意图。在我印象中,一般想出家都是贫苦人家的孩子,他们目的是为了能活下去,象贾惜春这种贵族少女真正想出家少之又少;另一种想出家是饱尝人世间冷暖的人,他们由于经历太多事情,一切都已看开,对红尘已无一点留念,就象书中写得那个又聋又哑的老和尚—贾雨村在扬州效外偶遇他,开始还认为他是大有来历之人。我认为他就是文章多次说到废太子忠义王老千岁。这种人经历人生大起大落,最终看破红尘,出家是他们必然的选择。
贾惜春自小就想出家,可能是小孩儿好玩之心,并非是她己看透红尘一切,她应该无这点“慧根”,后来发生抄检大观园之事,才使她猛然醒悟,要做“自了汉”,就必须做个“狠心人”,出家为尼这个念头才扎根在她的脑海里宁国道观寺庙寺院。不久之后,她就真的出家了。贾惜春出家原因虽然从她心理逻辑来说,是可以说通的,但仍给读者突兀之感。如果作者不是用书中人物贾惜春来借代一种思想文化的话,这样写贾惜春出家为尼,逻辑是不够充分。好就在于作者写贾惜春出家做尼姑,是为了体现她所借代佛教思想文化的特点;是要说佛教主张不近人情,不易为国人接受;是要说佛教越想摆脱世俗的控制,却越摆脱不了。我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五次重大“灭佛”运动,就是佛教不近人情、违背常情的主张种下的苦果。贾惜春赶走跟她多年丫头入画,并杜绝与她哥嫂住的宁国府一切往来,其目的是不让她亲哥哥贾珍一伙人做的坏事连累到她,以保持她自身清白。但事总与愿违,最终她还是受到贾珍的拖累,连尼姑都做不了,只好一死百了。作者通过贾惜春的故事,深刻地指出佛教思想文化内在矛盾,它一边主张人们要尽量摆脱世俗的控制;一边却要世俗的人出钱、出物来建庙建寺,以此奉养寺庙里大大小小尼姑和尚,其结果必然引起世俗的不满和反对,最终它只有自取灭亡一途了。
贾惜春在《红楼梦》里是“金陵十二正钗”中第八钗,作者在她身上花的笔墨只比金陵十二正钗第十钗巧姐多那么一点点,所以想猜她是在暗喻(借代)我国古代那种思想文化,难度不小宁国道观寺庙寺院。还好,作者为了弥补贾惜春形象材料上的不足,在小说里把佛教上著名故事整编都搬到小说里来。这样做,虽一时不能让读者一下子就明白贾惜春是在借代何种思想学说,但最起码让大家有了这方面初步印象。有人说作者把“慧能和神秀的故事”和《庄子》里整段文章都写进他的小说里,表明作者十分欣赏慧能和庄子这两个人,深为他们亲手创建思想学说所折服。对这观点,我深表同意,但想补充一点。作者会这么做,也是为了写作的需要,其最大的目的,是为了读者能准确地猜出这几种思想学说是跟书中那几位金钗相对应的。
“贾惜春”就是借代或借喻““慧能和神秀的故事”里神秀这一派所继承佛教思想文化宁国道观寺庙寺院。这一派由于严格按照印度大乘佛教教义行事,虽开始盛极一时,但最终却慢慢地在我国思想文化园地里消失了。就象贾惜春这位“孤介”的金钗,本为了自身的清白在“大观园”修行,不与外届往来,却身不由己遭到她亲哥哥贾珍的连累,最后她只好在“大观园”里一棵大树下吊死,以此去寻找她心中的“净地”去。
这就是让人恨不起来,也爱不起来的小说里人物贾惜春;这就是让国人难以说它好坏的佛教思想宁国道观寺庙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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